山西组织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检

发布日期:2024-04-11 15:19:41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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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检。


  本次专项抽检以玉米、大豆和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要求各市在辖区内选择部分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和网络电商平台开展种子抽检。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适当加大抽检频次,对试行种子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合理减少抽检频次。


  抽检内容包括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种子生产经营及销售主体情况,品种审定登记情况,种业安全生产情况。对销售种子进行抽样,抽取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检测,玉米、大豆种子还需开展品种纯度、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包括网店实体)等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备等。是否存在“白皮袋”种子、假冒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安全工作记录。经营场所的水、电、通风条件配置是否到位,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有毒害警示标识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抽检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检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查经营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市级农业农村局应随机抽检本辖区不低于50%县(市、区),抽检门店数量和抽样数量不少于上年。省级抽查由省种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县级抽取的样品由市、县级农业农村局自行安排检测。省种业发展中心负责省级抽查样品检测,并选取部分市、县级抽查样品作为省级样品统一安排检测。样品抽检工作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规范》,检测依据为《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 SSR分子标记检测 玉米》等标准和检测方法。


  此次抽检是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打牢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种源基础的重要活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对照抽检范围和内容要求,科学制定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抽检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保公正、科学、规范开展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种子和生产经营者,要及时公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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